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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室借阅制度

发布时间:2024-08-16 浏览量: 作者:

为了发挥图书室作用,加快图书阅览和流通,使“一站式”图书室更好地为师生服务,培养师生自学、自强、自律的主动性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借书范围

1.图书室未作特殊规定的所有图书均可借阅。

2.内部图书、资料、工具书、报纸均在图书室内查阅。

二、借书时期及期限

1.凡本楼师生,每人每次暂借2本,借期10天。

2.借书必须办理相关手续,到期必须归还。若到期故意不还者,停止借书权,并通报所在院系。

三、借还书办法

1.本楼师生借书先登记,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选借。下次再借,必须先还后借。

2.读者借书时先检查所借书是否有污染、破损、缺页等,须经管理员验证处理后方可借书。

3.还书时如有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,原则上应赔偿原书。如不能实现,应加倍赔偿。成套书刊遗失一册,按全套价赔款,余书仍留室存藏。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。